一、起草背景
1.重要现实意义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建设职责明确、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,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。编制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,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,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、规范行政许可运行,打造更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。
2.上级文件要求。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3〕5号)、《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3〕34号)等文件要求“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、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,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,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,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。”,市里要求各市县区务必在8月份出台本地区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。
二、起草过程
1.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。我局按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要求,按照“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,不能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”的原则,严格对照《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,组织27个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《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中实施机关涉及县、乡镇的事项,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隆回县行政许可清单(2023年版)征求意见稿》。
2.广泛征求相关意见。7月24日向各单位发放了《隆回县行政许可清单(2023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,并进行沟通讨论。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《征求意见稿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8月3至8月14日将《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,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。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。
3.通过合法性审查。8月16日,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蒋盛和律师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,并出具《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关于〈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版)〉(送审稿)的审查意见书》,无修改意见。
三、意见采纳情况
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县公安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、县卫生健康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7个县直单位无意见或意见政策法律依据不充分,未予采纳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共分两部分,涉及27个部门共253项行政许可事项,第一部分是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8项,第二部分是地方性法规、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。逐项明确事项名称、主管部门、实施机关、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,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、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,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的要求,确保事项同源、统一规范。
五、请求事项
请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,并同意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实施。
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3年8月15日
稿件单位:隆回县 ( 一审: 欧阳川月 二审: 王信之 三审: 刘敏华)